隐私政策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声明」

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东洋油墨集团(以下简称“本集团”、“我们”)将出于以下隐私政策(以下称为“本方针”)规定的处理目的,顺利开展本集团的业务,依法处理客户(包括企业客户的担当人员等)的个人信息。

本方针中,“个人信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的个人信息,即,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例如,个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敏感个人信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敏感个人信息,即,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为便于您的查阅,本方针对敏感个人信息进行了加粗、下划线标识。本集团将基于必要目的处理上述敏感个人信息,该等处理活动不会对您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本方针适用于本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本集团将对客户个人信息的适当保护视为重大责任和义务,并根据本方针努力保护个人信息。

  1. 本集团尊重个人人格,遵守适用于个人信息处理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各种规范。
  2. 本集团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规定及公司内部体制,并将其作为对本集团的业务人员贯彻、有效的事项来运用。另外,本集团也会要求和监督委托处理中的受托方对个人信息进行妥善处理。
  3. 本集团以合法且适当的方法取得个人信息。
  4. 本集团在取得个人信息时,会明确指定使用目的并通知或公开使用目的,根据此使用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5. 本集团为了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丢失、篡改等,采取必要的对策进行适当的管理。
  6. 本集团对于本集团所持有的个人信息,在规定的窗口接受客户本人的查询、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的行使,诚心诚意地进行应对。

本方针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在执行业务时,将出于以下目的对客户的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使用、加工、共享等处理活动。通常,客户的个人信息是通过与我们销售负责人的面谈、展示会等活动、本集团的网站(以下称为“本集团网站”)等方式由客户提供。除此之外,需要使用个人信息时,我们会通过寄送通知文件、发送邮件或在本集团网站上告知后,将此意转达至客户。

  1. 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及相关个人信息的种类
  • 为了向客户提供我们或合作伙伴的商品或服务的介绍、提供的支援信息等各种信息。

——即,为了提供给客户感兴趣的商品、服务的提案和支援信息等,我们会处理客户的个人信息。

——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客户提供的姓名(包括姓名拼写)、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地址、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的行业、所属、头衔、职业种类等。

  • 为了回答客户的咨询事项。

——即,为了应对客户的咨询和联络,我们会处理客户的个人信息。

——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客户提供的姓名(包括姓名拼写)、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地址、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的行业、所属、头衔、职业种类等。

  • 为了委托我们的各项企划、事业相关的调查、问卷调查等以及事后联络。

——即,为了分析客户的回答内容,并委托问卷调查以反映在我们的产品开发和各种服务中。

——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客户提供的姓名(包括姓名拼写)、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地址、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的行业、所属、头衔、职业种类等。

  • 为了发送客户所订购的商品,以及为了我们销售的机械、机器等的设置、修理、检查、售后服务。

——即,为了向客户提供及发送其订购或要求的我们的商品、物品(商品目录、样品等)、服务(包括售后服务等)。

——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客户提供的姓名(包括姓名拼写)、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地址、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的行业、所属、头衔、职业种类等。

  • 为了向得奖的客户发送当选奖品。

——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客户提供的姓名(包括姓名拼写)、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地址、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的行业、所属、头衔、职业种类等。

  • 为了确认客户向我们支付买卖货款时的支付方法或收款情况。

——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客户提供的姓名(包括姓名拼写)、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地址、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的行业、所属、头衔、职业种类、支付账户相关信息等。

  • 为了制作统计资料。

——相关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客户访问本集团网站所获得的信息以及使用的信息终端设备及软件(以下称为“终端系统”)的相关信息(域名、IP地址、被访问内容文件的名称、访问日期等)。

  1. 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

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包括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1. 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 您主动向我们提供(例如,本集团网站内或展示会等活动中的问卷调查、在本集团网站内的以输入形式输入的信息、向我们的企业邮箱地址发送咨询邮件、您向我们的担当人员提供名片等)。
  • 您浏览本集团网站时获取。(详情请参照【五、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s 和同类技术】)
  • 公开信息(例如,在网上公开的信息等)。
  • 社交媒体(例如,微博、微信、LinkedIn等)。
  • 第三方提供的调查书。
  • 在本集团境内关联公司之间共享的各种信息、共享云服务
  • 向本集团境外关联公司跨境传输各种信息、共享云服务。
  1. 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我们将在以下情形中依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 ①取得个人的同意;
  • ②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 ③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 ④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 ⑤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 ⑥依法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情形①,您知晓本方针并主动提供个人信息时,视为同意我们根据本方针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对于情形②~⑦,我们依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不需取得您的同意。

二、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您的个人信息

  1. 委托处理

我们委托了一部分或全部与产品、服务相关的业务给相关供应商(即,委托处理中的受托方)。我们基于本方针规定的处理目的,在达到相关处理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在与受托方签署合同等必要措施的基础上,向委托处理中的受托方提供个人信息。

  1. 共享

除下列情形外,我们一般不会对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 在获得您的同意的基础上,本集团境内关联公司之间的共享,用于本方针项下的处理目的。
  • 在获得您的同意的基础上,本集团向业务合作伙伴、客户等(例如,产品、服务相关的经营者、软件开发经营者、共同研究者等业务合作方、代理店、专家、顾问等)提供客户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方针项下的处理目的。
  • 本集团依法向政府机关提供客户的个人信息。

除上述以外,如果我们需要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另行通知您并取得您的同意。

  1. 转让

除下列情形外,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第三方:

  • 在获取您同意的情况下转让。
  • 在本集团相关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我们会通知您后进行转让。
  1. 公开

除下列情形外,我们一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公开:

  • 在获取您同意的情况下,公开您的个人信息。
  • 在法律、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公开您的个人信息。

三、我们如何保护和存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切实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个人信息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合理确定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并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

我们对您的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为实现本方针项下的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具体的保存期限将根据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个人信息的种类等决定。

我们在不需要个人信息的情况下,会将个人信息进行不可逆地匿名化(匿名化的信息将不再是个人信息,后续我们有可能保留并利用匿名化的信息),或者删除个人信息。

四、我们如何在在全球范围转移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会在取得您的同意后,向本集团境外关联公司提供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方针项下的处理目的。除此之外,原则上,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于我们通过遍布全球的资源和服务器提供产品或服务,这意味着,在取得您的同意后,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转移到您使用产品或服务所在国家/地区的境外管辖区,或者受到来自这些管辖区的访问。

此类管辖区可能设有不同的数据保护法,甚至未设立相关法律。在此类情况下,我们会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得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足够同等的保护。例如,我们会请求您对跨境转移个人信息的同意,或者在跨境数据转移之前实施数据去标识化等安全举措。

五、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s 和同类技术

本集团网站有时会使用Cookie及同类技术(CGI、JavaScript等,以下称为“该技术”),该技术能够在您不知情的状态下取得与您使用的信息终端设备及软件(以下称为“终端系统”)相关的各种信息以及本集团网站中内容的阅览状况等。

这些信息可能包含您的个人信息。本集团为了分析客户对本集团服务的偏好,并在本集团网站上发布更有效的内容,除了利用该技术获得的信息外,将用于作本方针项下的处理目的。

根据终端系统的不同,通过更改网站浏览设置,可以使该技术的功能无效化。变更终端系统的设定时,请参照该终端系统的手册,或咨询终端系统的制造商等。但是,由于这个设定的变更,本组网站的一部分服务可能无法使用,敬请谅解。

六、我们如何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尽管当地法律和习俗对儿童的定义不同,但我们将不满14周岁的任何人均视为儿童。

我们的产品、网站和服务主要面向企业,提供个人信息的主体通常为企业的联络员等员工,通常不涉及儿童的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

如果我们需要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依法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并且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儿童所必要的情况下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发现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七、您享有的权利

  1. 查询个人信息

您有权查询我们已经收集的您本人的个人信息。

  1. 复制个人信息

您有权复制我们已经收集的您本人的个人信息。

  1. 更正个人信息

当您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您本人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时,有权要求我们作出更正。

  1. 删除个人信息

您有权要求我们删除已经收集的您本人的个人信息。

  1. 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为保障您上述权利的行使及您个人信息的安全,您需要向【九、如何联系我们】中的联系方式提出书面请求。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对于我们向境外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形,如您想向境外第三方查询、复制、更正、删除境外第三方掌握的您的个人信息,也可以通过本方式进行。

通常情况下,我们将验证您本人身份后的30个工作日内对您的请求作出答复。

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例如,涉及备份磁带上存放的信息)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 我们有充分证据表明个人信息主体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 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 响应个人信息主体的请求将导致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 涉及商业秘密的。

八、本方针的变更

我们将随着法律等的修改和社会环境的变化,适当修改本方针。我们将通过我们网站等对外宣传媒体公开修订后的本方针。

我们还会将本方针的旧版本存档,供您查阅。

九、如何联系我们

适用本方针的本集团公司如下表:

No. 公司名称
1 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TIANJIN TOYO INK CO., LTD.
2 上海东洋油墨制造有限公司/SHANGHAI TOYO INK MFG. CO., LTD.
3 深圳东洋油墨有限公司/SHENZHEN TOYO INK CO., LTD.
4 江门东洋油墨有限公司/JIANGMEN TOYO INK CO., LTD.
5 珠海东洋色材有限公司/ZHUHAI TOYOCOLOR CO., LTD.
6 成都东洋油墨有限公司/CHENGDU TOYO INK CO., LTD.
7 四川东洋油墨制造有限公司/SICHUAN TOYO INK MFG. CO., LTD.

关于本方针的咨询以及您个人信息相关权利的行使等,您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珠海东洋色材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富山大道2号
联系邮箱:zhtoyo@toyoink.com.cn

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我们将根据您的姓名、电话号码、工作单位、证件号码等对您本人身份进行确认。

此外,对于不希望本集团提供产品、服务等相关信息(直接营销)的客户,本集团将不会提供相关信息。如果希望中止提供服务等相关的信息,请联系上述联系方式。